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才对全部的犯罪负责,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以下八类犯罪承担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4、故意杀人: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量刑幅度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能被判处死刑。
因此16岁的未成年的人杀人的话,根据犯罪情节,从轻处罚的话,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减轻处罚,则在3-10年有期徒刑间量刑。
5、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满18岁不处死刑)。
6、强奸: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未成年犯罪减轻处罚。
7、抢劫:已满14岁不满18岁犯抢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案件情况属于一般情形,则在3-10年之内从轻或减轻处罚处罚;如有上述加重情形,则在10年以上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8、贩卖毒品: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对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应追究刑事责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9、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刑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
“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10、投毒罪: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
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