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重婚从事实上较少,认定上也很难,重点可以关注于“与他人同居”这一情形。
面临这类情况,证据收集也是离婚诉讼中的关键环节。
1.保证书或悔过书
2.警方介入记录
警方的笔录和介入记录将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或组织处理记录
如果单位或其它组织对职工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处理,其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4.通讯记录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可以作为证据。特别是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进行公证,再提交法院。
5.音视频资料
合法取得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
6.毒品检测
广泛使用毒品检测,如尿检盒。
7.赌博相关的证据
以录像方式取证,或提供资金相关的票据、取款记录等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关于这一项存在两个要点,一是分居满两年,二则是原因系感情不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1.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一方搬出夫妻共同住所进行单独租房居住,租赁合同可以作为分居的直接证明。
2.书面分居协议
双方签订的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确定就需得到对方的承认。建议在决定分居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以短信、微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固定分居事实。
3. 居住地证明
由居(村)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实一方或双方的居住地点。
4. 电子证据
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可以反映夫妻感情不和及分居事实。
5. 证人证言
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言。
6.医疗证明文件
若一方在异地住院,另一方从未关心、照顾、看望过,可以作为证据。
7.财产和财务状况证明
广州市婚姻婚内调查取证公司认为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或财务状况出现问题,例如财产被转移或隐藏,或者存在不合理的开支或债务,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分居期间感情不和的间接证据。